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了进一步促进校风、学分建设,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形成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表彰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评选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公示3天,上报学工处审批。
2、以班为基础,以院为单位,按名额评定,学院学工办汇总,学院书记(副书记)审定。
二、评定范围
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在籍在校学生可以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含寝室长)。
三、评定条件
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活指南》(2019版)第206页)要求评定。
(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的评定。
1、申报校三好学生须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经学院审核、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2、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报校三好学生。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和纠正同学中的不正之风,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本班学生的前8名。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科目,专业成绩排在本班学生的前10名。
(3)积极参加并协助校、院、班开展活动,与同学相处融洽。
(4)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1、申报校优秀学生干部须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经学院审核、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2、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报校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2)坚持工作原则,与同学相处融洽。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本班前15名。
(4)所在寝室无受违纪处分学生。
(5)所在寝室达到校文明寝室以上。
(三)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的评定。根据上一学年的班级学习成绩情况(不及格率)和积极参加学院活动的情况,由班级自主申请,经学院学工办审核、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评选要求
11月17日之前各班将名单、相关表格及事迹材料纸质稿上报学工办。
五、指标分配
1、校三好学生:19级高招新生班级不参与评选, 16级、17级、18级、19级以班为单位推荐,16级思政1班2人,16级705思政班3人;17级思政1班4人,17级735思政班4人;18级思政1班3人;18级765思政班4人;19级795思政班2人。
2、校优秀学生干部:19级高招新生班级不参与评选,16级、17级、18级以班为单位推荐,16级思政1班2人,16级705思政班2人;17级思政1班2,17级735思政班2人;18级思政1班2人;18级765思政班2人;19级795思政班1人。同时是班干又是院干的同学可以参与班级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此外,院学生干部可以部门为单位推荐,其中学生会2人,团总支2人,青年志愿者协会1人。
附: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评审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月11月13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评审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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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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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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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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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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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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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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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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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 见 |
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生 工 作 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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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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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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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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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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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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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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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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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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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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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 见 |
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生 工 作 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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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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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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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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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