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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含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5  点击:

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各类专门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5〕89号)、《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25〕62号)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湘一师教字〔2023〕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含工作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 长:陈 明、曾玉华

副组长:王竹苗、胡 英、胡慧娥

成 员:曾 欢、谢 玮、于 澎、刘艳霓、高爱枝、

刘 喆、姚江云

二、专业转出

申请对象:我院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高招非定向)。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相应年级学生总数的10%,超过则按照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年级排名由高到低确定申请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本科学生,或已进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的;

2.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需作退学处理的;

4.招生时为定向培养(公费定向师范生经生源地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除外)或中外合作办学性质的;

5.以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申请与普通类招生专业互转的;

6.申请由人文社科类专业转入理工科类专业的(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7.在转专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有舞弊行为的;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或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不予认可的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无第7条所列情形,并满足拟转入学院公布的接收条件;

2.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允许转专业的,按其规定执行;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予以优先考虑。

3.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安排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经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完成学业的;

(2)学生复学时,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其原修读专业或原录取专业已不存在的,可申请转入学科属性相近的专业;

(3)经所在学院认定,学生学业能力与原专业要求严重不符,难以继续完成学业,但有证据表明其具备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潜力的;

(4)因学校学科布局或专业结构优化需要,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统一组织部分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转出流程

1.学生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第十八周周一至周三(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7日)受理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

2.教科办组织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若学生选择了两个专业,则该表原件需填写一式两份(两份表格的志愿排序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学工办协同教科办进行资格预审。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转专业拟同意转出名单(学院)》(附件3)汇总后于2025年秋季学期第十八周周五(2026年1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专业转入

(一)申请对象: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原则上仅接受第一志愿为我院专业的转入申请(不接受第二志愿为我院专业及调剂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所修通识基础课(必修)无不及格记录。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已修通识基础课(必修)学习成绩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前50%(含50%)。

3.因特殊原因只适合在我院某专业就读才能顺利完成学业,且通过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同意者。

(三)转入控制数

根据本学院的办学容纳能力及各专业2024、2025级的学生人数,按总人数2%的标准控制转入人数。202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招非定向)控制转入人数不超3人。202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招非定向)控制转入人数不超3人申请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数时,按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含加分),择优录取。

(四)转入考核

1.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于2026年春季学期第一周(2026年3月9日-3月13日)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含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申请转入学生由我院于2026年春季学期第一周(2026年3月9日-3月13日)统一组织进行线下考核,考核内容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不接受免试申请

笔试: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百分制);

面试笔试通过者且已修通识基础课(必修)学习成绩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前50%(含)才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转入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及发展潜力,面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3.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学院在考核过程中予以加分。

加分标准

(1)在校期间,综合成绩绩点达3.5以上,可加3分。

(2)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级,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三等级排名前3)国家级可加5-8分不等,省级3-5分不等。

(3)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可加5分。

4. 学院按照考核成绩和转入控制数,择优录取。教科办负责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并于2026年春季学期第二周周五(3月20日)前上报至教务处初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审核通过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5〕89号)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湘一师教字〔2023〕1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转专业拟同意转出名单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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