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学期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
巡查制度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减少新型肺炎疫情对正常教学活动的影响,保证在线教学和单班线下教学效果,特制定了我院党政领导、院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学巡查制度。
一、巡查小组成员
组长: 陈明
副组长: 阮东彪、胡英、王竹苗
成员: 贺汉魂、杨秀云、李红雁、向婷、谢玮、刘艳霓
二、基本原则
疫情期间根据我院现有自建在线课程与可用在线课程平台的数量,结合我院教师网络教学能力现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在线教学与组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分院、教研室两级组织管理。由我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院在线教学工作;各教研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在线教学应简便、易行,组织管理应有序、有效。
3.在线教学以任课教师管理为主,教研室主任管理为辅。
4.在线学习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任课教师、辅导员管理为辅。
三、巡查的内容
1.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线上或线下教学教师是否有脱岗情况。
2.教师执行在线授课授课计划、授课方式、作业布置与答疑情况。确保教学内容无宗教、意识形态等问题。
3.教师授课课堂行为表现情况。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是否在课堂中打瞌睡、接听手机或听音乐等有悖于学校要求的现象。
四、巡查要求
1. 巡查包括本院学生和由本院教师承担课程的其他院部班级。
2. 巡查小组成员对听课过程及情况进行记录。
3. 巡课的重点在于在线课堂教学(含直播教学和非直播的在线实时答疑互动)、单班线下教学等情况。
4. 凡发现教职工上课时有重大责任问题,学院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教职工公示。
五、巡查人员职责
1. 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查堂记录。
2. 本着负责认真的态度,及时解决查课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 巡查人员应认真地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
4. 巡课人员发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应及时召开学院视频教学会议进行通报,交流普遍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3月
附件1:课表
附件2:院督导听课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