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北大‘毛管班’乡村教师助学奖励金”评选细则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北大‘毛管 班’乡村教师助学奖励金”评选细则。
一、奖励对象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品德优良、学习勤奋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师范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良好。
(四)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精神面貌。
(六)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标准,且生活俭朴的。
(七)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奖励: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单亲家庭子女。
2.城镇低保家庭或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庭遭遇重大变故、重大疾病等。
4.符合标准而又未获得过国家或私人任何资助的。
5.品性好、无挂科现象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改善的勤奋向上、刻苦好学的贫困学生,原则上不可以连续获得奖励。
三、评选程序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评选小组,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审核,按名额等额评出本年度奖励的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天;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二)每年11月15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北大‘毛管班’乡村教师助学奖励金”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评选出奖励人员名单。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同时接受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的检查和监督。
(二)学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奖励学生信息汇总表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套。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严格做好资料留存,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与跟踪,并与每年9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学年获奖学生的反馈材料(含学院鉴定、学生自我年度总结、学年成绩及表现等)。
(四)获奖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行为,将取消其奖励资格,收回奖励经费,同时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和处分。
五、资助人数及标准
“北大‘毛管班’乡村教师助学奖励金”每年资助10人,奖励标准为2500元/人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北大‘毛管班’乡村教师助学奖励金”评选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北大‘毛管班’乡村教师助学奖励金”申 请 推 荐 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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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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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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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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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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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介 |
(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包括求学经历、学习情况、德、智、体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等内容,不超过800字) 签名: 年月日 |
推 荐 意 见 |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就申请人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作出评价,不超过500字) 学院签字(盖章)学生处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基金会评审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