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日常管理
首页  > 学生管理  > 日常管理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点击:

(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增强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二)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三)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四)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鼓励学业(班)导师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学业(班)导师的课题研究。

(五)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六)协助辅导员或班主任做好学生常规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9月2日

Copyright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 版权所有 by LLC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枫林三路1015号     邮编: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22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