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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查堂工作细则(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07  点击:

 

为了督促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提高到课率,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我院特加强课堂查堂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人员:学习部全体成员

二、查堂范围:我院所有班级

三、职责任务

1.工作职责

1)查堂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查堂工作职责。

2)查堂以课中时间为宜,注意礼仪,以不影响老师授课及学生上课为原则。

3)查堂人员必须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每一位缺课人员如实汇报,不带入个人感情。

4)查堂人员对每个班级抽查的次数应基本相同。

2.班级任务

1)各个被查班级应该积极配合学习部工作,协助查堂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各班学委应随时掌握本班学生到课情况,被抽查当天需在晚7点前电话联系查堂负责人,约定时间上交缺到名单和假条。

3)各班学委必须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得包庇学生。

四、查堂方式

1.安排查堂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管理好每次的查堂工作。查堂总负责人每周六做好汇总并交部长。

2.各班级每周被抽查三次左右。抽查时,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分工合作,认真清点该班人数。

3.上课后未到人员记为缺到。不接受以上厕所作为消名理由,不收事后假条。

4.请假以请假条为准,一张请假条上只准写一人名字,如有虚假假条,院部将严肃处理(假条由各班学委统一管理)。

五、奖罚制度

1.学习部于每学期期末统计各班到课情况,评出一个“学习型优秀班级”,该班学生每人加德育分0.5分。

2.每缺1课时扣德育分1分,每月统计一次交秘书部执行。

3.每学期无故旷课累计5课时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4.每学期无故旷课累计6课时者,应写书面检讨,由班级批评教育,并报院学工办处理。

5.本年度累计11课时者,给予出白榜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6.大检时期,每旷课1次扣德育分5分,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7.每学期旷课超过以上次数,情节严重者,依据我院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记过、或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院学工办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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