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安全保卫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我院特制订以下保卫工作细则: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械、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严禁打架斗殴,出现纠纷请找院保卫部或院学工办调解。
3.严禁抽烟、酗酒、赌博、喂养宠物,严禁在寝室做饭菜和从窗口丢垃圾。
4.严禁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朋友。
5.严禁使用热得快及各种大功率电器,电器不用或不充电时要拔掉插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出门应锁好门窗,养成将贵重物品存放保险柜的良好习惯。
7.不在公寓内购买上门推销产品,发现推销人员或陌生人员及时报告宿管阿姨或保卫处。
8.治保委员和寝室长应当以身作则,积极配合我部做好安全保卫宣传和检查工作。
9.院保卫部每周至少一次常规检查,校、院不定时抽查,发现违纪情况或妨碍干部执勤将严肃处理。
10.本细则未尽之处按院相关规定处理,与个人德育考核挂钩,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联系电话:
院保卫值班: 88228060 校保卫处:88228081(24小时)
派 出 所:88125148(24小时) 11 栋岗亭: 88414905
岗亭24小时值班:88414176
院学工办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