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日常管理
首页  > 学生管理  > 日常管理 正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05  点击:

 

第一条  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认真听讲。上课应携带与课程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关闭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集中精力听课,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第三条  尊敬老师。在教师授课过程中,需要提问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用普通话提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征得老师同意后方能离开课堂。

第四条  举止文明。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喧哗、说脏话,不得追逐打闹,不得穿露胸、露腰、露背的服装,不得穿拖鞋。

第五条  讲究卫生。自觉维护教室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教室内乱张贴,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

第六条  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动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划,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设备。  

 

Copyright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 版权所有 by LLC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枫林三路1015号     邮编: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22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