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各类专门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15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23〕20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陈明、阮东彪
副组长: 王竹苗、胡英 成员:陈攀文、谢玮、刘艳霓
二、专业转出条件和工作流程
1、专业转出条件
转出对象 :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高招非定向)。
指标控制数:按总人数5%的标准控制转出人数。2021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招非定向)控制转出人数不超2人。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招非定向)控制转出人数不超5人。
转出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没有受到学院及以上的处分;
2)所修读本科必修课、限选课都合格;成绩绩点排名在专业前20%;
3)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15号)。
2、工作流程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和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准备好申请材料,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于5月8日(星期一)交学院教科办;
资格审查:5月9日(星期二),学院教科办、学工办进行资格审查;
学院审核:工作小组5月10日(星期三)对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公示并上报: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并公示,之后报送教务处。
三、专业转入考核办法和工作流程
1、转入考核办法
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
笔试:笔试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面试:面试在笔试考试之后进行,面试内容为考核转入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面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加分标准:
(1)在校期间,综合成绩绩点达3.5以上,可加3分。
(2)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级,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三等级排名前3)国家级可加5-8分不等,省级3-5分不等。
(3)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可加5分。
2、专业转入控制数
转入对象: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指标控制数 :根据本学院的办学容纳能力及各专业2021、2022级的学生人数,按总人数5%的标准控制转入人数。2021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招非定向)控制转入人数不超2人。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招非定向)控制转入人数不超5人。申请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数时,按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含加分),择优录取。
3、工作流程
转入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直接通知学生本人(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安排时间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审批:结合学生转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情况,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上报并公示:上报拟录取人员至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者,查实相关情况后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审核通过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院统一予以变更,学院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15号)的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学院名称(盖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级 |
现有在籍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转出、转入控制比例 |
转入控制人数 |
转出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思想政治教育(高招非定向) |
2021 |
51 |
1 |
5% |
2 |
2 |
|
2 |
思想政治教育(高招非定向) |
2022 |
100 |
2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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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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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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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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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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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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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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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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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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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转专业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转出 学院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转入 学院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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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转专业的理由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说明自己符合的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如实反映本人入学以来的思想表现(有无违纪记录)、学业成绩综合排名、获奖情况,说明自己到新专业学习的设想。2.转出、转入学院意见主要是对照转专业的条件及不予转专业的几种情况提出审核意见;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好本表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4.转入学院交转专业汇总表时,将本表作为附件一起交学校教务处。